物體的顏色是光照射在該物體表面后所呈現的光譜反映。自然光被認為是觀察物體顏色最為理想的光源,但是在多數情況下,人們只能采用人造光源來觀察物體顏色。那么,什么是標準觀察環境?什么是標準光源觀察環境呢?本文進行了簡單總結。
標準觀察環境
在顏色復制中通常是將復制圖像與原圖像進行比較來判斷色彩的一致程度,從而得出復制圖對原圖真實再現程度。雖然在復制過程中,盡量采取定量指標來避免人為因素對圖像一致性的影響,但人眼的觀察對圖像復制來說仍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顏色復制過程中控制人眼對色彩觀察的誤差是非常必要的。
光源和相關觀察條件的不同,每一種材料的顯色方式也存在著差異,這直接影響到人們對圖像顏色最終結果的判斷。為了避免色彩復制效果的誤差,在顏色復制過程中使用穩定的標準光源觀察環境對顏色復制就顯得十分重要。
由于觀察環境周圍物體和觀察物表面的顏色和照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觀察者對觀察對象色彩的感覺,為確保色彩在復制環節以及最終結果觀察環節有一個一致的觀察條件,推行一個國際通用的顏色觀察標準勢在必行。
1975年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了ISO3664《觀察色彩透視片和復制品的照明條件》,并于1994年和1999年對ISO3664進行了兩次改版,2009年ISO3664又推出了新的版本,目前國際通用的觀察環境標準是ISO3664:2009。我國紡織行業根據其行業的要求制定了FZ/T01047-1997《目測評定紡織品色牢度用標準光源條件》、印刷行業也制定了CY/T3-1999《色評價照明和觀察條件》。這些標準雖然在具體細節上有所差別,但對標準觀察環境的關鍵參數所作出的界定是一致的。
根據這些標準,標準觀察環境的關鍵參數是:
(1)光源的光譜能量分布;
(2)照度或亮度及其均勻度;
(3)觀察環境背景(包括觀察環境和照明環境兩部分)。
標準光源觀察環境
標準光源觀察環境是指配置的光源具有5000K或6500K的相關色溫,且一般顯色指數Ra大于90,光源照射區域內的照度或光源光照面的亮度滿足顏色觀察要求,其照度或亮度均勻度不低于75%,沒有其他顏色干擾的觀察環境。
ISO3664:2009分別從照度/亮度、照度均勻度/亮度均勻度、相關色溫、顯色指數、色品坐標和背景色六個方面規定了五種標準光源觀察環境要求,包括印刷品的反射式觀察(P1)和透明物品的透射式觀察(T1)兩種嚴格比較觀察條件,以及印刷品的實用性評價(P2)、透射小膠片的投影觀察(T2)和彩色顯示器圖片觀察條件[3]。文章介紹了印刷品的反射式觀察(P1)和透明物品的透射式觀察(T1)兩種嚴格比較觀察條件的具體參數。
這兩種觀察條件定義了復制品和原圖之間或多個復制品之間進行反射式和透射式觀察比較時的標準光源環境條件參數,采用的標準光源主要是D50光源和D65光源。反射式觀察條件對標準光源對應照射區域的照度及其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