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光源顏色的評價方法,國家市場監督局和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最新版的《GB/T 7922-2023照明光源顏色的測量方法》。本文簡單介紹了光源顏色的評價指標和測量條件。
光源顏色的評價指標
1.按光源類型可進行以下分類:
(1)根據光源顏色可分為白光光源和彩色光光源;
(2)根據光源調光特性可分為可調光光源和不可調光光源;
(3)根據光源內封裝光源類型數量可分為單通道光源、雙通道光源和多通道光源。
2. 不同光源的光源顏色評價指標可包括:
不同光源顏色測試項目可以分為平均色度參數和色度參數的空間分布,其分類見表1;
當光源的最小視看距離小于5倍光源最大發光尺寸時,還可包括光源表面顏色一致性。
照明光源顏色的測量條件
1.實驗室測量條件應滿足下列要求:
(1)環境溫度為(23±2)℃,環境相對濕度不大于65%;
(2)實驗室交流輸人電壓諧波含量小于1.5%,且電源頻率與設定值偏差不超過0.5%。
2. 現場測量條件應滿足下列要求:
(1)測試場所沒有影響測試結果的環境光;
(2)交流輸入電壓諧波含量小于3%,如輸入電壓諧波含量大于或等于3%,則在試驗報告中進行標注;
(3)測試時的環境溫度在光源的規定工作溫度范圍內;
(4)測試前,在光源預熱15 min 后,監測現場規定點照度,其連續1 min 內監測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比值不超過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