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測量分析
色差計算公式:
△E*=[(△L*)2+(△a*)2。+(△b*)2]1/2。
△L=L*樣品-L*標準(明度差異)
△a=a*樣品-a*標準(紅/綠差異)
△b=b*樣品-b標準(黃/藍差異)
色差是用數值方式表示的兩種顏色給人色彩感覺上的差別。兩種采用L*a*b *色空間表示的顏色,色差即是兩種顏色所在的坐標點在空間上的距離,由下式計算: 色差的單位用NBS表示,△E盎值為1時稱為1NBS,1個NBS大約相當于視覺識別閾值的5倍。
值的大小即兩種顏色在視覺感受上的相差大小,色差值和視覺感受上大約有這樣的對應關系:
0.0—0.5(微小色差),感覺極微;
0.5—1.5(小色差),感覺輕微;
l.5~3(較小色差),感覺明顯;
3—6(較大色差)感覺很明顯;
6以上(大色差)感覺強烈。
◆色差計工作原理
自動比較樣板與被檢品之間的顏色差異,輸出CIE_Lab--三組數據和比色后的△E、△L、△a、△b四組色差數據。
△E總色差的大小:
⊙ △L+表示偏白,△L--表示偏黑
⊙ △a+表示偏紅,△a--表示偏綠
⊙ △b+表示偏黃,△b--表示偏藍
范圍 |
色差(容差) |
0-0.25△E |
非常小或沒有;理想匹配 |
0.25-0.5△E |
微小;可接受的匹配 |
0.5-1.0△E |
微小到中等;在一些應用中可接受 |
1.0-2.0△E |
中等;在特定應用中可接受 |
2.0-4.0△E |
有差距;在特定應用中可接受 |
4.0△E以上 |
非常大;在大部分應用中不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