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際商報》報道,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鞋的安全性能的日益重視,SN1309.6-2003《鞋類檢驗規程--室內鞋檢驗規程》將鞋類產品檢針列入了強制檢驗項目,規定室內鞋不得檢出斷針。
國際上許多國家對鞋類檢針也提出了要求:如日本政府以立法形式頒布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加強對斷針的控制。產品中一經發現斷針,生產者、銷售者都要受到重罰,如對消費者造成傷害,還要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對出口室內鞋的檢驗過程中,屢屢發現產品內有殘留斷針、鐵絲等影響穿著者安去的物質。為了保證出口鞋類產品的安全性,實現檢驗檢疫工作重點轉移,2005年3月1日起,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將對將出口室內鞋進行檢針抽查。
為了保證出口鞋類產品的安全性,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對出口鞋類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幫助企業建立機針管理制度。
(1)建立嚴格的機針發放制度,保證每一枚針的流向都有記錄,隨時隨地可以查出任何一枚針的來龍去脈;
(2)建立嚴格的廢針回收制度,做好廢針回收記錄,斷針要求還原,不能還原的斷針要有檢針記錄,查明原因,以保證不影響產品的安全性;
(3)加強對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檢針,堅決做到不合格產品不投產;
(4)加強對成品的檢針,保證雙雙檢針,安全出廠,并作好相應記錄。